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2021-12-01河北经贸大学曹静
河北农机 2021年2期
关键词:用户
河北经贸大学 曹静
1 网络虚拟财产概述
1.1 网络虚拟财产概念与特征
广义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空间中产生的,通过网络技术完成交易活动,必须依赖网络环境才能存在的虚拟物品。如:电子邮箱、用户ID账号、网络游戏装备等;狭义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互联网空间存在的,可以流通的,有一定价值的虚拟游戏产品,例如网络游戏中的武器装备、英雄角色、游戏皮肤。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虚拟财产不像现实中的物品有一定的形状和体积,它实质上是由电子数据组成,通过编制好的程序呈现出来。
虚拟财产的技术性同样至关重要。网络技术是虚拟财产得以存在的基础。虚拟财产的产生伴随着网络的发展与进步;交易活动离不开网络技术;虚拟财产的存在必须依赖网络技术提供的平台。此外,网络游戏开发商利用一系列电子数据设计游戏程序并将其固定,同时对游戏产品的价值进行固定,用户只能按照该程序活动,在规定的购买价值内进行交易活动,不能也无法随意更改。当运营商停止经营时,会导致用户无法继续参与。同样,用户作为消费者也具有随时终止的权利。但虚拟财产存在于网络空间,不可避免会遭遇账号被盗、感染病毒、或者黑客入侵等情况,从而丢失虚拟财产,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1.2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目前存在四种盛行的观点:第一种是物权说,该观点认为虚拟财产虽然具有虚拟性的特点,但虚拟财产同样具有价值,拥有虚拟财产的用户通过网络完成相关的交易活动,用户对虚拟财产享有所有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