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夫妻财产约定
2021-12-01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杨杰
河北农机 2021年2期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杨杰
1 概论
1.1 夫妻财产协议的基本含义
婚姻是夫妻关系产生的前提,协议是指两个及两个主体之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一致意见。有人说协议可以看作合同,在某种层面上受合同法的调整,一般代表债权债务关系,协议可以说是契约的替代词,契约的范围比合同的范围要广泛。夫妻不是合伙人,夫妻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现实中,越来越多的人将其作为维持婚姻的一种保障,存在于婚姻中和离婚后。
1.2 夫妻财产协议的性质
1.2.1 契约性
因为合同一般是财产法上的规定,而夫妻协议既有身份性也有财产性。根据契约的概念可知契约可以包含多种方式,在古代有诸多的结婚契约誓词,比如出自《孔雀东南飞》当中的一句诗:“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形象具体地说明在古代结婚也是订立婚姻协议的,而当时叫作结婚契约;从另一方面来说,结婚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已经具备了契约广义上的成立要件。
1.2.2 要式性
婚姻法修订前并没有对夫妻协议的形式作出规定,也就是说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都可以,但是在婚姻法修订之后,夫妻之间的协议只能采用书面的形式,因婚姻家事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司法中判案也越来越复杂,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不得不做出修订,由于夫妻协议具有高度的人身属性,对财产的认定以及效力等等都要更加慎重地做出判定。
1.3 夫妻财产协议的类型
1.3.1 结婚前订立和结婚后订立的约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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