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民事公益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2021-12-01四川农业大学卢慧李明珂杨喻洁张楠
河北农机 2021年5期
四川农业大学 卢慧 李明珂 杨喻洁 张楠
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1.1 国家政策导向与法律规定
在基于党的十九大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环保理念,聚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1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对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主体资格做出了规定。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了明确规定,回应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现实需求,以司法的支柱力量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建设生态文明环境和美丽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顺应现实需求,创新与发展并进,聚焦农村地区,力求缓解三农问题,推进农村环境改善,促进农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1.2 以乐山市为例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调研
团队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在充分了解了当今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体系框架和中国农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大背景的前提下,为了更加直观地研究了解农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我们以乐山市为例,采用问卷与走访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并获得了大量宝贵的数据资料,从而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了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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