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教学创新的思考*
——以广州开放大学村官班教学为例
2021-12-01王燕军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王燕军
(广州开放大学,广东 广州 510091)
2021年2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首个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一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该提法对于广州市这类一线城市的乡村振兴工作有着显著的指引作用。作为农村社区教育中的一门基础课程农村政策法规的教学应当服务于乡村振兴和城镇化战略,其教学的内容和模式也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而适当调整。同时,2020年5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关系城乡百姓生活的一件大事,也为农村社区的政策法规教育的变革提供了新契机。
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与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概述
2020年我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21个百分点。就广州市而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6.19%,相较于2010年“六人普”时的83.78%提升了2.41个百分点,已经超过公认的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水平(80%)。我国城镇化进程对农村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挑战和变革的诉求,首先,城镇化不仅是身份、户籍的变化,更是村民的意识理念、工作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村民观念、意识的变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区教育,其中,农村政策法规课程对于提升新市民(原村民)的法治理念、安全意识以及政策解读水平等有着几乎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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