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信息的应用场景及其私法规范*
2021-12-01杨在会
医学与哲学 2021年20期
杨在会
基因安全不仅是国家生态安全层面的重大课题,在私人生活领域,基因权益同样面临来自多方位的严重侵害。2008年的“中国首例血友病产前基因诊断诉讼案”系因基因检测引发;2009年的“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则是将基因检测结果运用到就业体检中导致了“就业基因歧视”。近十年左右,我国迎来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讨论高峰,传统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健康信息等个人信息的保护基本达成共识。基因信息被运用于科学研究、医学治疗、商业检测、保险核保、就业体检等领域已愈发常见,而与此相反的是,理论与实务两界对于基因信息的保护均采取漠视态度。就与基因相关的案例而言,涉及基因信息保护的民事案件几近于无。
与比较法上较多地通过专门立法方式对基因信息进行保护不同,我国目前并未针对基因信息保护进行专门立法。2014年10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将基因信息规定为“个人隐私”进行保护,但适用范围仅限于网络侵权领域。《民法典》人格权编在法律层面明确保护“私密信息”,却并未言明私密信息之定义或范围。《个人信息保护法》采用了“敏感信息”的表述,第一次通过立法表达承认了敏感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的区分保护。
虽然《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为基因信息保护提供了制度供给,但仍然忽视了基因信息与其他敏感信息或私密信息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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