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共同体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模式探析*
2021-11-30李玲玲孟凡丽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李玲玲,孟凡丽
(1.新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830046;2.新疆大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新疆 乌鲁木齐830046)
社会治理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面。从治理实践和发展要求来看,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国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边疆民族地区是一个治理内涵丰富且意义特殊的重要区域,如何立足实际,构建集安全、稳定和发展于一体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体系,有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既需要通过理论研究进行丰富扩充,也需要通过实践分析增强现实导向。本文在检视既有文献基础上,通过对新疆南北疆和兵团城乡的实地调研,①2020年4月至10月,笔者及研究团队先后4次到新疆B州和兵团第S师开展为期15天的田野调查和系列访谈,在W市进行长期的信息跟踪。其中,W市是国家向西开放的陆路桥头堡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门户,聚居着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等56个民族。B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S师是兵团,西与哈萨克斯坦相邻,东与蒙古国接壤,固守着250多公里的边境线,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三地地理位置、民族成分和治理经验为分析和总结新疆社会治理提供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从“多元主体”一体化社会治理机制和多元主体“嵌入式”共治两个维度建构新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治理模式,分析治理过程和治理成效,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党和国家政策、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动态化特质和综合化特性,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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