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疆各民族文化扎根于中华文明沃土的制度保障*
2021-11-30管守新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管守新
(新疆大学 学报编辑部/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830046)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与生活的地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族人民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进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与风俗习惯。这些文化与风俗习惯在不断的民族融合与社会变革过程中之所以能够保留下来,并得以继续发扬,是与我国历代中央政府所秉持的“大一统”的天下观及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所实行的特殊政策分不开的。
一、中国各民族认同“大一统”天下观的文化基础
中华民族是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的华夏(后称为“汉”)族为主体,不断融合其他民族而逐渐形成的。中华文化也是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由各民族文化在不断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此过程中,由于华夏(汉)族的人数不断增多,活动地域范围宜居,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大,认为自己的“国家”居于“天下之中”,称之为“中国”;又是经济文化发达之区,冠带礼仪之邦,故又自称为“华夏”;①《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六,杜预注,孔颖达疏曰:“夏也,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参见《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148页。把居于自己周边、认为“落后”于自己的民族或部落笼统地称为“四夷”,即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从而产生了“夷、夏之别”的思想观念。从上所述可以看出,这种区分观念产生的基础,不是基于种族与民族,而是基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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