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能力理论对于优化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启示*
2021-11-30黄泽成王俊华
医学与哲学 2021年5期
黄泽成 王俊华
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民政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会宣布:“十四五”期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3亿人,我国社会将从轻度老龄化步入中度老龄化。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健康问题的双重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末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6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2.6%。按照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人口司预测:到2034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达20.12%,我国将进入超老龄社会[1]。一些关于我国老年人健康的研究显示,我国老年人的两周患病率为56.9%,慢性病患病率高达71.8%,60岁以上老年人中有81.0%患有慢性疾病,其中49.1%的老年人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疾病[2-3]。作为回应,我国自2013年开始从国家治理层面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的新模式,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成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可行能力理论将人的实质自由纳入了一个包含功能性活动(functionings)和可行能力(capability)的分析框架,主张以个人的真实机会作为价值标准,为福利效用乃至社会正义的评价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运用可行能力理论可以从老年人实质自由的角度,更深入地审视、理解和改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老年人的晚年健康。
1 可行能力理论的基本内涵
可行能力理论的重要内涵在于其对实质自由的定义。在阿玛蒂亚·森那里,“自由”是在“实质”(substantive)意义上的定义,即人们享受他们所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阿玛蒂亚·森[4]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总结了可行能力理论的内涵和应用,该理论的基本框架包括功能性活动和可行能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