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网络谣言法律规制的困境与出路
2021-11-30孙戈
贵州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孙 戈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 201620)
近年来信息网络和社会发展的交互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大数据正逐渐对个人工作、生产经营以及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其已经成为重要研究领域并逐渐受到学界以及实务界的高度关注。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其定义为: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大数据不仅是一种工具性的技术潮流,更应被视作国家的一种主观欲求或战略管理的历史性需求。”[1]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愈发完善的互联网平台提高了言论传播效率,但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到其带来的诸多挑战。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谣言独具特征,互联网这一变量的介入使谣言的行为逻辑发生了重要的断裂和转变。[2]以2019年微信平台为例,全年共有17881篇辟谣文章,辟谣文章阅读量1.14亿次。[3]2020年新冠疫情突发后,与疫情相关谣言在网上四散而开,造成公众恐慌,严重损害社会公共秩序,政府不得不借助官方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多种手段全天候进行辟谣澄清,占用了大量公共资源。面对大数据时代网络谣言的新态势,传统法律规制措施显得捉襟见肘,网络谣言治理机制的落后凸显出来,如何完善网络谣言的规制成为大数据时代的重要命题。
一、网络谣言的概述
(一)网络谣言的界定
西方学者对谣言的研究较为深入,普遍认为谣言有着谣传、流言等多重含义,根据《韦伯斯特英文大字典》可以将谣言定义为“缺乏真实依据,或未经证实,公众一时难以辨别真伪的闲话、传闻或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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