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方的农村教育思想
2021-11-30刘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刘 峰
(邵阳学院 文学院,湖南 邵阳422000)
周方(1893—1979),字静庵,1893年1月出生在湖南省新邵县迎光乡一个耕读世家。1915年,周方考入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即岳麓书院。1920年,毕业后的周方在岳云中学、湖南省立一中(现为长沙市一中)、二中(现为湖南省桃源师范学校)、湖南一师(现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校任国文老师。他先后创办民范女子职业学校、枫林农村实验学校、民枫职业学校,历任湖南平民教育促进会总干事、湖南省立农民教育馆馆长、湖南通俗教育馆编辑主任等职,编著的农村教育教材有《农村杂字》《乡村教育补充教材》《新千字课》等。周方一生致力于平民教育,被称为湖南“平民教育的老总”[1]。周方认为中国是一个自古以农立国的农业大国,所以在推行平民教育时,他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提出平民教育必须面向农村、面向农业、面向农民,以教兴农、以教惠农、复兴农村。
目前,学界多从周方的平民教育思想、实践及影响对周方的平民教育进行研究,而对他的农村教育思想尚无具体、细致的梳理。对此,本文拟对周方的农村教育思想进行一粗浅探讨,揭示其农村教育思想的内涵及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其对农村教育的启示。
一、周方农村教育思想的形成
(一)近代教育救国思想的熏陶
周方出生在湖南省新化县一个世代耕读的农民家庭,农村优美的田园风光和勤劳朴实的农民陪伴着他长大。在农村长大的周方深知农民生活的艰辛,他喜爱农民的质朴,农村田园牧歌的生活,这种“戴月荷锄之乐,采菊东篱之趣”让周方留恋陶醉[2]158。……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