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关系与互动:理解互联网“公众”
2021-11-30张明新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年12期
■ 张明新 方 飞
如何理解“公众”?对此,学界最重要的思想来源,即是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哈贝马斯畅想的公共领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公众为了公共利益开展理性交流、平等对话,最终达成共识的公共空间。时代发展到今天,互联网可能是最接近公共领域的场域。互联网改变了关于“公众”与“公共领域”的认知和期待——“公众”的概念正在被拓展,“公”与“私”的界限进一步被打破,公共性对话引入私人事务和个人兴趣,边缘性群体随着媒介近用权的普及进入网络公共领域,公众参与成为日常。本文聚焦于对公众内涵的重新审视,探讨在互联网时代“公众”概念的理论化过程,特别从日常网络生活的角度,分析公众身份的确立是如何完成的,又如何可见于网络空间。
一、经典公共领域理论的当代修正:次反公众与替代性公共领域
要理解公众,须先理解公共领域。“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哈贝马斯提出的原创性概念。在哈贝马斯那里,公共领域的形成与两个关键步骤有关。其一,私人领域从国家中独立出来。随着自由市场的成熟,国家和社会的分离,由私人自发结成的、能与公权力相抗衡的公共领域渐成气候。它独立于公与私之间,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一个调节的域①。在从属关系从国家机器中剥离后,市民阶层逐渐形成自我意识和个体身份认知,开始反思和论辩公共议题。私人主体性的发展为公共领域的形成提供独立思想的保障。其二,由文学公共领域到政治公共领域的转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