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警示教育 提升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质效
2021-11-29温辉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5期
温辉
摘 要:警示教育是我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中常见的、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警示教育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为更好地提升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质效,应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创新检察机关警示教育的形式,具体来说:既要注重形式多样,又要注意把握时机;既要充分运用科技,又要发挥“组合拳”;既要全员参与,又要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类进行。
关键词:警示教育 教育整顿 新发展理念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1]警示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中传统的、常用常新的,且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也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是教育者选取典型的反面案例,针对表现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找出案件发生的内因和外因,给受教育者以警示,使之能够以此为戒,进而杜绝或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当前,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政法机关正在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应是教育整顿的重要一环。
一、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的主要形式
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常用的形式主要有:
第一,以案示警。以典型的反面案例为素材,通过案例剖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素材的选择上,注重选取“身边人身边事”,以突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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