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问题检视及其解决路径
2021-11-29柏嵘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1年5期
柏嵘
摘 要:2020年以来超期羁押人数呈现回升趋势。对H市超期羁押数据分析发现,文书送达不及时、制度执行不规范、借期羁押不易发现、监督手段刚性不足、流程制度存在弊端、疫情导致工作停滞等是导致超期羁押的主要原因。要有效降低乃至消除超期羁押,应针对问题背后制度层面的不足,推动顶层设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完善联动配合机制;加强工作研究,建立应急状态应对机制。
关键词:看守所检察 超期羁押 监督机制
超期羁押与刑讯逼供曾被列为我国刑事司法的两大“顽疾”[1]。2020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超期羁押呈现回升趋势。以H市为例,2020年5月初,H市检察院对全市看守所在押人员超期羁押情况进行调研摸底,联合所属县(区)检察院分级、同步开展检察监督,并对照超期羁押清单,逐案了解超期羁押原因并督促整改。虽然超期羁押回升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其间反映出的问题却值得深入研究。
一、H市超期羁押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6月20日,H市看守所超期羁押人数有507人。其中,延期审理未送达文书49人,判决未送达执行文书47人,上诉已移送未送达文书99人,上诉未移送未送达文书20人,宣判不知是否上诉未送达4人,退回基层法院未送达64人,中止审理未送达裁定189人,内审16人。以上超期羁押案件涉及到的办案单位包括市县(区)两级公安(21人)、两级检察院(48人)和省市县(区)三级法院 (438人)。
1.超期类型相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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