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文化带建设背景下大运河山东段非遗的旅游开发研究
2021-11-29王雁
山西青年 2021年4期
王 雁
(青岛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大运河生产、生活方式孕育而产生的,或者其内容反映大运河生产、生活方式的,或者其形成、传播依赖于运河环境和大运河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1]。作为运河文化的重要载体,它根植于运河民间,与沿线民众的生活紧密相连,是运河文化遗产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大运河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运河的申遗之路顺利完成,沿线各省市纷纷将当地运河文化遗产当作旅游吸引物,运河迈入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新时代。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大运河旅游因此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中也强调,要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促进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作为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也迎来了新的契机。
一、大运河山东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分析
大运河山东段全长643公里,位于大运河中枢地段,现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在大运河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利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运河区域内非遗数量庞大,类型众多,基本上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类别,涉及的内容既包括与运河本体、功能等直接相关联的部分,也包括衍生、形成、发展于运河沿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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