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隔离措施的法律规制:基于行政强制与行政协力的区别审视
2021-11-29刘阳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刘 阳
(长沙理工大学 法学系,湖南 长沙 410114)
一、问题提出:有效有益的隔离是否具备正当性?
新冠肺炎疫情系典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级政府采取了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时公布疫情动态、定点集中救治、加强监测与隔离措施、实施交通与消费市场管制等系列防控措施,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体现了政府强大的执行力以及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隔离作为疫情期间切断传染源和阻绝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是防控疫情的有效方式,对快速遏制疫情蔓延趋势,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具有重要意义。但有效有益仅是功利层面的考量,隔离观察是否侵犯了自由权、是否造成了对特定对象的区别对待,这些都不是行政效率优先或是公共利益需要所能回应的问题。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疫情期间社会各个领域各类应急行为的正当性问题都应纳入良法善治价值追求中予以考虑。本文的目的即在于分析行政法治视角下以隔离观察为代表的应急行为所创设的行政协力义务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行政目的符合性、行政价值符合性,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行为中行政协力义务正当性证成的合理路径。
二、隔离的规范分析与概念辨析
隔离措施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具有重要作用,这种措施在各省市普遍使用。但由于在应用条件、操作规程等具体问题上缺乏统一的规则,造成实践中对隔离措施适用上的随意性与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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