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租界苦役制度考察
2021-11-29李一枝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李一枝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审判管理办公室,浙江 龙游 324400)
一、问题的提出
上海公共租界发展过程中,由西方引入的制度如苦役等不仅在租界内得到良好实行,而且能由租界及华界,进而推动了上海乃至于整个中国的法制近代化发展。一般来说,从西方引进的制度尽管不能完全“拿来主义”,但进行本土化改造后都能得到长久的应用。但苦役制度实施了一段时间即告废止,这一现象令人费解。苦役制度到底是何种刑罚?与中国古代劳役制是否存在联系?若存在联系,则其具备了思想上和制度上的适用基础,但为何仍受到排斥?若完全相异,则为何引入租界,又为何施行一段时间后消失?
针对公共租界内苦役制度的施行这一专题,在往常租界法制研究中并不占很大比重,就笔者查阅到的内容来看,散见于各类著作。
曾任会审公廨陪审官的郭泰纳夫在其《上海会审公堂与工部局》中谈论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受案范围和处罚权时对苦役有所提及,夸赞了苦役在惩罚和预防犯罪方面的良好作用,通过英国副领事阿查理(Chaloner Alabaster)的备忘录以及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记录对苦役的存废过程有简单阐述。杨湘钧的《帝国之鞭与寡头之链》将苦役作为阐述华洋司法权力及权力关系的变化的面向之一进行了简单讨论,紧接着在谈及权力关系变迁部分时对与苦役制度紧密相关的戴中其案件的始末进行了介绍,整理了案件争议点并进行了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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