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2021-11-29连毅卿
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连毅卿
新时代“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连毅卿
(仰恩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泉州 362014)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至2035年中国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当前,培养符合新时代需求的“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成了高校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结合ESP研究理论成果,从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设置等几个方面阐释“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不足和实现途径,为社会输出更多的“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
“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专门用途英语
引言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世界经济进一步全球化,中国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中国与国际间的合作日益加强。在此背景下,国家迫切需要法务方面的人才来处理涉外事务,但是同时精通外语的法务人才极其匮乏,与实际需求严重脱节,缺少能够直接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的外语人才[1]。“英语+法律”复合型高端人才的培养成为高校刻不容缓的重任。
早在20世纪60年代,专门用途英语(简称ESP)就在高校兴起,目的是为了满足学习者在专门领域的英语学习和交际需求。本文结合ESP的理论成果,从“英语+法律”的学科定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探讨“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专门用途英语
大学英语作为非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长期以来学科定位一直被边缘化、通用化。在进入转型期后,大学英语教学兴起了改革的浪潮,以应试为导向的大学英语教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国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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