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术后早期活动护理的效果观察
2021-11-29张玲
浙江临床医学 2021年8期
张玲
作者单位:310006 杭州市中医院
瘢痕子宫多由剖宫产术引起,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瘢痕子宫的剖宫产率明显上升[1]。瘢痕子宫妊娠容易导致子宫破裂、胎盘前置或植入、宫腔黏连等多种并发症[2],严重威胁母婴健康。瘢痕子宫剖宫产术后出现切口感染、愈合不良、新生儿窒息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显著高于首次剖宫产[3]。因此,在常规快速康复护理的基础上鼓励产妇尽早进行体位改变与下床活动具有重要临床意义。本文旨在观察早期活动对瘢痕子宫再次剖宫产术后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于本院再行剖宫产的瘢痕子宫孕妇128例。(1)纳入标准:瘢痕子宫,至少有1次剖宫产史;距离上次剖宫产时间>2年;超声、血液等检查符合剖宫产指征;孕妇及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2)排除标准:合并其他内、外科严重性疾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64例。对照组,年龄25~42岁,平均(31.6±1.87)岁;胎龄36~41周,平均(38.66±1.15)周。 观察组,年龄24~43岁,平均(31.83±1.98)岁; 胎龄36~42周,平均(38.52±1.73)周。两组的年龄、胎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研究方法 (1)对照组:给予快速康复护理。剖宫产术前仔细了解孕妇的各项情况,协助孕妇做好手术准备并完成各项检查,做好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防及应对措施等教育工作,减轻孕妇及家属的心里负担。术后密切监测产妇的生命体征,术后6 h之内去枕平卧;6 h之后垫枕头并协助翻身;术后1天或当产妇下肢感觉恢复时,鼓励其尽早下床活动;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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