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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勃《采莲赋》与六朝文学传统*

2021-11-29卜兴蕾

卜兴蕾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

根据历史记载,王勃在去往交趾的途中,创作了《采莲赋》。此事最早见于《旧唐书》卷一九〇上《王勃传》:“上元二年,勃往交趾省父①关于上元二年王勃赴交趾省亲这一记载,傅璇琮《〈滕王阁诗序〉一句解——王勃事迹辨》已驳,载《唐宋文史论丛及其他》,郑州:大象出版社,2004年,第196-198页。,道出江中,为《采莲赋》以见意,其辞甚美。”[1]后世相同记载盖皆本于此。史传未尝言明所谓“见意”究竟现出何意。不过,王勃对《采莲赋》的作意自有说法,其赋序云:

昔之赋芙蓉者多矣,虽复曹王、潘令之逸曲,孙、鲍、江、萧之妙韵,莫不权陈丽美,粗举采掇,岂所谓究厥艳态,穷其风谣哉?顷乘暇景,历睹众制,伏玩累日,有不满焉。遂作赋曰……[2]42-44

可见,写作此赋的主要动机是缘于“历睹众制”“有不满焉”。易言之,真正唤起王勃作赋之心的,与其说是水中莲花,不如说是纸上芙蓉。②因读前人之赋,再作同题或同类赋,晋人已然。程章灿《魏晋南北朝赋史》第四章两晋赋(上)对此现象已有详论,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25-129页。

正如王勃所睹,“昔之赋芙蓉者多矣”,且当中不乏佳作,但在他心目中,“众制”趋于一律,就连世俗视为“逸曲”“妙韵”者也莫不如是,于是化“不满”而为赋。令王勃“不满”的,显然不是单个作品,而是以往一系列同类型的写作,即所谓“赋芙蓉”的传统。然而,一旦作者向读者吐露其写作传统,纵使作者本人不尽认同前人所作,甚至刻意与前作相别,表面上回避某种影响,读者却难以就此切断前人与作者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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