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预防”视域下大学生“校园贷”预防对策研究
2021-11-29胡然然
大理大学学报 2021年7期
胡然然
(淮南师范学院,安徽淮南 202038)
“校园贷”是为大学生和研究生群体所提供的分期购物和现金消费等服务的互联网P2P金融服务平台〔1〕,又称校园网络信贷。“校园贷”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针对大学生贷款人的违法或犯罪的“校园贷现象”。借鉴犯罪学研究的被害预防理论,对于预防“校园贷现象”,具有积极效果。
一、“校园贷”的产生与“校园贷现象”的出现
“校园贷”是以在校大学生为借贷对象的信用贷款,其实质是以大学生为借贷对象的网络信用消费贷款,原本是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针对特定借贷对象的网络借贷行为,其提供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助学贷款、创业贷款、消费贷款等,其基本形式有网贷平台、分期购物平台、电商借贷平台等,是在我国社会征信系统尚未健全的背景下出现的新事物。“校园贷”是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产物,作为一种新型借贷方式,具有申请门槛较低、审批速度较快、无需金融担保等优势,满足了大学生信用消费的旺盛需求和追求“财务独立”的迫切愿望。
“校园贷”发展早期,网络借贷公司注册门槛较低,运营成本较低,收益较高,大量网贷平台一涌而上,平台质量参差不齐。“校园贷”平台中既有为大学生解决短期消费需求、切实缓解经济压力、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正规借贷产品;也有追求利润,将大学生视为“待宰肥羊”的“不法校园贷”〔2〕,“校园贷现象”主要由“不法校园贷”导致。我国大学生多数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还款来源主要来自父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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