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探索和政策实践
2021-11-29董强,秉浩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董 强,秉 浩
(1.贵州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2.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研究基地,北京100081)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史无前例的创举,被实践证明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行之有效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制度,既有独特优势,又具鲜明特色。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依据中国的民族实际,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实质上是在统一的国家内真正保障和实现了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是成功的,它是在充分考虑历史和现实因素,依据自古以来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具体国情实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不是照搬“苏联模式”。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民族理论,其现实依据是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斗争中凝聚成了不可分割的中华民族。
一、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初步理论探索和局部政策实践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同帝国主义的矛盾日益尖锐,抵御外敌入侵的共同任务使中华民族觉醒,促使各民族团结起来,增强民族凝聚力。正是这场反帝反侵略的革命运动为各民族团结合作提供了思想前提和精神基础。
马克思主义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形式有民族自决权、联邦制和民族区域自治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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