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高校法治教育发展回顾及展望
2021-11-29高建利郑寰宇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高建利,郑寰宇
(长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我国逐步构建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辟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教育与法治建设同向同行,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新的历史阶段,回顾70年来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历程,总结发展经验,展望发展趋势,有助于我们厘清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动因,明晰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方向,对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作用和实践意义。
一、高校法治教育发展回顾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高校法治教育经历了起步探索、恢复建设、创新发展三个过程,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各项事业百废待兴,社会各领域的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当时的主要问题是,旧体制的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而新政权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制定出来,高等教育亟需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高等学校法治教育也开始逐步探索。由此,为清除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残余,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落实五四宪法精神,国家出台了《高教六十条》,明确、详细地提出我国高等学校的教育目标是要培养拥护党的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服务的人才。这一时期法治教育活动并未正式进行,主要是通过教学目标、机构建设、课程设置三方面来开展高等学校的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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