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企合作的生成逻辑、政策需求与理想类型
2021-11-29唐惠敏
北京社会科学 2021年11期
关键词:农村
唐惠敏
一、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科学研判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作出的顶层制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百年发展历程中开展了很多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之际,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战略部署。着眼乡村产业振兴,众多学者对我国多样化的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进行了理论抽象和政策思考,综合诸多丰富的个案实践,衍生出乡村振兴的两条路径:一是关注村庄组织的演进态势,提出从村庄内部培育发展出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社,进而带动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二是立足资本、部门下乡,引企进村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进而产生组织效率和规模化效益,实现企业资本与村庄集体组织之间的合作发展。近年来,党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均提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调动一切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虽然社会各界对工商资本下乡的认识存在分歧,但对城乡要素市场的融合发展多持肯定态度。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力量在农村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性作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所形成的乡镇企业发展的温州模式、苏南模式以及珠三角模式等都是村企合作的产物,直接推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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