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尚书》学“伏郑之争”考察
2021-11-29侯金满
北京社会科学 2021年11期
侯金满
一、引言
伏生与郑玄为两汉经学具有典范性意义的学者。伏生在汉初传授《今文尚书》二十八篇,被后世视为两汉《尚书》今文学的开山祖师,其经说被弟子汇编为《尚书大传》一书。郑玄生于东汉末年,受学于古文经学大师马融,长于礼学,遍注群经,包括东汉《古文尚书》及《尚书大传》《尚书中候》等,被学界视为两汉古文经学的集大成人物。
唐代以后,汉代经学传统逐渐衰落。到了清代,“汉学”复兴,先是与清初的“宋学”一派抗衡,并逐渐占据学界的主流,至嘉道以后,“汉学”内部又有“今古之分”,经学上今古两派之间的交锋被后人视为清代经学的“今古文之争”。①具体到清代《尚书》学的发展而言,伏、郑二家经说随着“汉学”的兴起而得到清人重视,为清人注经时所宗主。大致在清代前中期形成的古文经学一派,确立了“宗郑”的主张;清代后期形成的今文经学一派,确立了“师伏”的主张。由于宗主不同,清代中后期,两派之间在《尚书》学的阐释倾向、经说取舍及伏生、郑玄经学史地位的重新评价等核心问题上不断发生交锋,可称之为清代《尚书》学中的“伏郑之争”。从经学发展的整体进程来看,清代《尚书》学的“伏郑之争”,是清代经学今古文之争在《尚书》学方面的分殊与聚焦。
二、汉代《尚书》学中的伏生与郑玄
据《史记》《汉书》等记载,伏生本为秦博士,因秦焚灭诗书及秦末天下大乱,归乡教授《尚书》。汉初改秦之弊,文帝有兴学之意,遣晁错往受《尚书》二十八篇,由此汉代朝廷方有《尚书》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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