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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华简与先秦时期的命论

2021-11-29袁青

北京社会科学 2021年11期

袁 青

一、引言

清华简中有三篇简文涉及命论,分别是《命训》《心是谓中》和《治邦之道》,这三篇文献均为战国时期文献[1],其命论各有侧重。“命”观念源远流长,是早期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清华简《命训》等三篇文献所讨论的“命”观念是战国时期的命论,与先秦时期的命论必定关系密切,只有将之纳入先秦命论的视野下才能挖掘其命论的思想特征。对这三篇战国出土文献的命论进行研究,不仅可以丰富我们对先秦时期命论的理解,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让我们对战国时期的思想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基于此,本文拟先探讨《命训》等三篇文献命论的含义,然后探讨它们与前诸子时期命论的渊源,最后将其与诸子时期的命论进行比较,以探究三篇文献命论的思想内涵。

二、清华简中的命论

清华简《命训》说:“【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以祸福,立明王以训之,曰:‘大命有常,小命日成。’日成则敬,有常则广。”[2]“命司德正以祸福”,整理者刘国忠开始断句为“命司德,正以祸福”,并引孔晁之说:“有德正以福,无德正以祸。”[3]后来刘国忠修正其说,断句为“命司德正以祸福”,并引陈逢衡之说认为“司德”是指天神。[4]从文意贯通的角度来看,“司德”当训为天神。《命训》将“命”分为“大命”和“小命”,“大命”是“天”所成就的,其特点是“有常”,“小命”是“司德”用祸福手段来修正民众的行为,其特点是“日成”。“大命”不可改变,而“小命”则取决于民众自身的修行,“司德”降福或降祸的标准在于“义”,因此简文说:“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福禄在人,人能居,如不居而重义,则度至于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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