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之盗:民国时期北方地区的盗墓活动与社会治理(1912—1937)
2021-11-29王学斌
大连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王学斌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48)
中国古代,受“灵魂不死”观念的影响,许多地区都实行土葬,“建墓设碑,原垂永久之纪念,示后人以瞻仰”①农村破产中,顽民多盗墓[N].求是报,1936-03-03(7).。与南方地区相比,广大北方地区②本文所述北方地区主要包括秦岭—淮河以北地区,重点论述以华北为中心的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兼及东北和西北地区。因气候相对干燥,土地广阔,地势较为平坦等地理因素,因此土葬之风更加盛行,而人口集中地方冢墓的密集,甚至达到了相当惊人的程度。古诗中“遍看原上累累冢,曾是城中汲汲人”③(唐)杜荀鹤.登城有作[M]//全唐诗(卷六九二)第20册.北京:中华书局,1960:7968.正是这种难以想象的情形的真实反映。古人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孝”的观念根深蒂固,又逐渐形成厚葬的风气习俗,加之许多朝代在北方建都,帝王贵族的陵寝规模宏大,陪葬丰厚,而厚葬“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使许多珍宝积聚于地下,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土葬和厚葬之风为盗墓活动提供了便利,使得这种社会的丑恶现象由来已久,难以杜绝。
目前学术界对于近代盗墓活动的研究已经取得一些成果[1-11],这些成果中专著以宏观性研究相对较多;论文则集中于某一地区,尤以北京、上海等地为多,而对区域整体的盗墓行为研究较少。由于民国盗墓风炽,分析当时的盗墓现象,是社会历史研究有意义的课题,由此也可以“透见中国文化的若干隐昧”④王子今.中国盗墓史.引言[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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