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背景下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2021-11-29薛韵
安阳工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经济
薛 韵
(四川工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成都 611730)
在中国进入经济新常态后,新经济、新业态等不断涌现,社会就业环境、劳动就业方式、劳动者权益保障方式等发生了深刻变化。2017年国务院发布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新经济、新产业发展,建立适应新经济和新产业的企业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所以应当从新经济、新产业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出发,分析劳动者权益保护所产生的新变化、遭遇的新挑战。
一、新业态催生新的劳动就业形态
在经济新常态下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等逐步被淘汰,新产能、新业态等不断涌现,各种新型劳动就业关系不断出现,这些新型劳动就业关系往往以“互联网+”为依托,成为释放新产能、发展新经济、激发新消费的重要方式。
(一)新业态创造许多崭新的工作岗位
从宏观背景看,中国正处于经济深度转型期,钢铁、煤炭、化工等传统行业日渐式微,互联网、人工智能、生产服务业等新经济蓬勃发展,这种经济深度转型必然带来社会就业、工作岗位、就业方式的深度变革。新业态、新经济和新就业的背后,是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生产要素智能化、数字化和信息化,在这种技术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分工体系相互协作、多种就业方式相互结合的新局面。随着网络平台和网上消费的广泛普及,劳动就业呈现出去雇主化和平台化的发展趋势,如共享经济、创客经济、自由职业者等新就业模式越来越多,快递员、网络主播、外卖员、网店店主等新就业方式和工作岗位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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