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善治:国外学界关于全球海洋治理的研究综述
2021-11-29刘晓玮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制度
刘晓玮
(中国海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266400)
1999 年Robert L.Friedheim[1]将全球海洋治理界定为“制定一套公平、有效地分配海洋用途和资源的规则和做法,提供解决冲突的手段,以获取和享受海洋惠益,特别是缓解相互依赖世界中的集体行动问题”。20世纪90 年代至今,全球海洋治理的研究成果已分散在公共政策、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学领域,国外学者从不同学理寻找实现全球海洋善治的方法。随着全球性海洋问题不断引起国际社会治理的回应,以及中国综合国力上升和海洋利益的拓展,从2014—2015 年开始,国内学者对全球海洋治理的研究进展飞速,呈现方兴未艾之势。[2-3]本文借用俞可平[4]关于全球治理要素的分析逻辑,着重从公共政策维度阐述目前国外全球海洋治理的研究成果,以期提供借鉴。
一、全球海洋治理的客体研究
全球海洋治理缘起于全球性海洋问题(global marine issue)的凸显,后者亦为全球海洋治理的客体。世界经济迅猛增长,世界各国对海洋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各国在工业化、全球化的过程中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全球化过程一方面带来了多种多样的问题,并使主权国家面临的问题具有全球公共性,另一方面也为跨国政府间海洋治理合作创造了动力。[5]国外学界对于客体的关注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全球性海洋问题对传统监管方式提出挑战
全球化条件下,鱼类供应和消费将遥远的地点连接起来,传统的以国家为基础的渔业监管安排正变得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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