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渡·伦理:三年丧的制礼依据及思想价值
2021-11-29郑静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1年3期
郑 静
(重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1331)
三年丧主要指子女为父母服丧三年,是丧葬礼仪中最为重要的“语码”。对于三年丧,儒、墨、道三家褒贬不一。孔子将三年丧推向“天下通丧”的至高地位,墨子反对“厚葬久丧”以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之害,[1]庄子“以天地为棺椁”[2]的观点进一步打破了儒家的丧葬理论。三家态度形成强烈反差,追问三年丧的合理性及其价值更显迫切。
通过梳理学界对三年丧的研究,发现“考镜源流”类的成果最多,而从孔孟出发探讨儒家三年丧的论文亦有数篇。①尽管学界已取得不少研究成果,但仍未解决儒家重视“久丧”这个颇具冲突的问题。因其关涉死生安顿与伦理教化等重大问题,本文从时间的角度切入,探讨三年丧的时间象征、过渡意义及伦理价值。
一、通过“域限”:三年丧的时间表征
三年丧之“三年”包含了“送死有已,复生有节”[3]440的过程,这个“三年”的时间类似于维克多·特纳的通过阈限理论。特纳认为通过阈限常与死亡联系在一起,[4]即阈限体现为一个由死向生过渡的中间段,因此可将三年时间视为父母与子女完成死—生过渡的通过阈限。另外,“三年一闰”的天象以循环往复的时间象征生命的永恒,体现古人应对自身变化时采取天人合一的积极措施。
(一)社会时间:三年域限显示身份转换
父母在死后将去往亡者世界,但这一旅途需要一定的时间,范热内普《过渡礼仪》提到“有人认为这旅途要持续三个星期,还有人认为是三年”[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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