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化视域下经济法统合性立法研究
2021-11-27郭莉
普洱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郭 莉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淮北235000
立法是法典化最根本、最有效的形式,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典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我国构建经济法体系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使专家学者们意识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法治与经济的关系等都涉及到经济法的立法统合问题。传统的分散立法难以契合我国经济法的发展需求,而将统合性立法作为经济法立法的手段,能够有效提升经济法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经济法的内容和形式,使经济法在法典化的背景下拥有更多的选择。
一、法典化与经济法体系
(一)法典化的概念界定及意义
法典化即指这一项以近现代法典为基础和核心的具有持续性的法律续造过程。在理论研究层面,法典化拥有以下两层内涵。首先,指法律结构或文件形式的规范化、系统化、集约化。简而言之就是将某部门法的法律规范集中在特定的、具有规范性和制度性的文件中,随后根据法典编纂的要求,将法律条文按照特定的形式编排和组织起来,使其拥有特定的整体性和统一性。而通过该程序所形成的法律文件可称为法典。其次,指法律文件的规范化、系统化、集约化。简而言之就是部门法要根据特定的要求制成法典,或使法典成为规范性法律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研究发现,追求法典化是每个国家的基本目标,许多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或立法机关都在为之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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