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直接税比重的对策建议
2021-11-26海董
河西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改革
李 永 海董 鹏 梅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 兰州 730030)
1 引言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建立税种科学、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可以看出,直接税改革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从学术研究角度来看,高培勇(2013)认为,逐步降低来自于间接税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相应增加来自于直接税的税收收人比重,从而变向间接税一边倒为间接税与直接税相兼容[1];李春根(2015)认为,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收结构,是我国未来财税改革的重要部署与路径方向之一[2];安体富(2015)认为,我国已具备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条件,应在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3];高培勇(2017)对我国2017年以后的税制改革提出了逐步提高直接税税收收入比重的改革重点[4];王坤(2019)提出,为满足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应深入推进我国直接税改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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