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相关分析
2021-11-26郑宇
法制博览 2021年13期
郑 宇
(通辽市委党校,内蒙古 通辽 028000)
研究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过程来看,我国在行政法制定过程中,主要将重点放在研究方针原则方面,这就会导致缺乏分门别类地研究。在世界范围角度,个人信息保护法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的主要对象。在研究这一问题时,可以保证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和立项活动推进更加顺利,也能使得我国相关的法律更早地落地。在研究个人信息时,行政法保护作为对政府部门权力进行规范的有效措施,需要政府主动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政府也需要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
一、个人信息概念
利用行政法对他人的信息进行保护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所出台的相关规定。只有对各种信息进行了解,才能保证日后在落实相关政策时,将有针对性的政策落实到位。笔者认为,个人信息认定需要包括三个观点:一是关联说。曾经有过专家提出过个人信息,包括是个人的身份地位、心智以及与这个人相关的所有信息。二是隐私权。有专家提出:个人信息指的就是在社会当中,拒绝向外界透露或者不愿意让外界知道的信息[1]。三是识别说。某位著名专家说过:个人信息作为直接或者间接对他人情况进行识别的信息,包括性别、人种、体貌特征等。这就说明想要将特定人间接或者直接识别出来,那么就可以根据上述信息。
二、个人信息权的内涵
个人信息决定权指的就是,他人是否有权利去对某个人的信息进行使用,该权利的确定,可以有效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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