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音乐美学角度谈作曲技术
2021-11-26陈安梓
黄河之声 2021年7期
陈安梓
一、传统作曲技法
(一)作曲技法中的“传统”
在我国古代音乐美学研究中,“情”是贯穿于音乐肌体的深层血脉,它与古代音乐息息相关。传统音乐美学对音乐一词的解释:音乐是由乐音组织起来的一种艺术,它能取悦人的听觉。[1]何为“传统”?如果在时间上对“传统”进行定义,对不断发展且变化的万事万物而言,“传统”是其不断发展变化而形成的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是万事万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不能脱离的根源,具有历史发展继承性的表现。但“传统”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用辩证的眼光看“传统”,且又是运动的、发展的,质在抱着学习和宣传的态度从旧的传统中找出崭新的解释,从而达到古为今用。而并非一味地照搬“传统”,把造势和博得谬论作为目的,真正地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赵晓生教授的《传统作曲技法》绪论中写道:“学习传统作曲技法是要求学生能从传统中出新,是为了当今,为了发展现代音乐,而不是拟古、玩古,做假古董或文物赝品。”尽管各个时期都具有不同的文化精神和音乐模式,但是以全局观来展望,传统音乐仍然像一棵常年屹立不倒的树一样,在变化多端的环境中有序地茁壮生长起来。西方“传统音乐”在18世纪中、下叶到19世纪初奠定了根基,以古典主义为典型,一直发展至浪漫主义时期为顶峰时期。之所以把浪漫主义时期作为“传统音乐”的高峰期是因为它是在传统音乐文化的基础上,与古典音乐共用同一个可理解的文化背景,并且使用大、小调体系作为音乐组成,这与古典主义音乐本质上有着相似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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