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哲学的价值取向
2021-11-26张竹
黄河之声 2021年7期
张 竹
近些年,伴随社会需求的变化,音乐在我国社会活动中的作用也逐步凸显,与音乐相关的哲学研究也层出不穷。但是,出于各种条件的制约,难免会产生研究成果良莠不齐的现象。产生这种成果泡沫化的原因,主要是一些研究者望文生义,错误地理解国外的音乐哲学意义。哲学概念本身就晦涩难懂,其词性的本意以及派生出来的引申意义与比喻意义支脉复杂。往往一个单词的理解偏差就会出现会意上的南辕北辙。由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以及翻译水平参差不齐,致使这样的错误屡见不鲜,以这样的翻译文本为开展研究,出现适得其反的结果也就不足为奇。此外,一些研究者生搬硬套,大量截取中文二手文献,对外文原著弃之敝履,这也是虚假的、偏颇的研究成果产生的原因。本研究试图从音乐相关哲学思想的理论内核入手,一步步剖析中国音乐理论的哲学取向,解读音乐相关哲学与后现代语境结合状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促进音乐哲学思想研究正本清源。
一、音乐哲学思想的产生与理论内核
(一)音乐哲学思想辩证思维的产生背景
上世纪末期,多元化思潮在美国兴起,在这种思潮的冲击下,原本被奉为圭璧的审美核心论、西方核心论的音乐观念与哲学思想几乎被质疑的声音淹没。其中声势最大的,是来自被称为审美音乐之父的雷默的拥趸与学生大卫•艾瑞特。从实践的角度看,大卫•艾瑞特的质疑并不突兀,他主修爵士小号,演奏中多是即兴发挥和灵感触动,与雷默提倡的通过审美经验堆砌构架的审美音乐哲学思想体系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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