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遗书发现人暨敦煌学起始新论
2021-11-25任光宇
地域文化研究 2021年1期
任光宇
类似于中国20世纪的首要学术发现——“甲骨文发现”,“敦煌遗书发现”也是同期、同等性质的重大“学术发现”。虽然后者的“学术性”略逊于前者(诸如在古老程度、考释难度上),但关于其发现人亦即“敦煌学”开创人及发现过程的长久争论,则更加复杂化、国际化,因此与之相关的学术史就更有必要尽早、尽量严谨地研究清楚。
如笔者在以前关于“甲骨文发现”的论文中已经提出和强调的,只要属于“学术发现”,就首先要在概念上将“行为意义上的发现”和“认知/学术意义上的发现”两者明确分开①参见任光宇《“王刘联合发现说”和甲骨文发现研究新论》,“续论—预设前提条件”和第一、二章,《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第2页;《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历史学》2019年第3期,第65页。。众所周知,王园禄道士无疑是敦煌莫高窟藏经洞的发现人,但因为他缺乏基本的学术鉴定能力,仅可成为敦煌遗书“行为意义上的发现人”,其真正的、“学术意义上的发现人”,必须由具有足够学识和学术能力的学人承担。
笔者在对敦煌学术史所涉六十多位早期人物的资料整理中,根据对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综合、分析、考证,认为“敦煌遗书”的真正发现人、即“学术意义上的发现人”,并非捷足先登的英国学者斯坦因、或法国学者伯希和,也非中国学者罗振玉、缪荃孙或端方等人,而应是中国金石学家叶昌炽、及书画鉴藏家裴景福;作为国际显学“敦煌学”的起始年也应随之提前至1903年。
一.叶昌炽应被确立为敦煌遗书的真正发现人
叶昌炽(1849—1917),字兰裳、鞠裳,晚号缘督,原籍浙江绍兴,后入籍江苏吴县长洲(今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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