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
2021-11-24王贵强
经营者 2021年16期
王贵强
(陵川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山西 晋城 04830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广大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水平的大幅度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党中央吹响脱贫攻坚号角后,广大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提高老年居民收入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要求,山西省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标准适度、可持续发展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作为全国首创、山西首例的又一项惠民工程,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笔者就如何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提出一些思考。
一、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陵川县地处山西省东南,受资源和地理位置的影响,属经济欠发达的县区,全县总人口253208人[1]。其中,16周岁以上21.6万人,65周岁以上23827人。旅游和劳务输出经济占主导地位,每年劳务输出近10000人,长年在外务工人员近40000人,2019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14262元[1]。截至2021年7月底,陵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6151人,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6076人,参保率99.46%,正常缴费人数21821人,政府代缴人数6844人,缴费率25.52%[2]。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缴费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作为一项系统的惠民工程,涉及人数和部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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