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阈下量刑建议规范化探索
2021-11-24龚宏川
法制博览 2021年4期
肖 雅 龚宏川,2
(1.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 成都 610021;2.西南交通大学,四川 成都 610031)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代背景及量刑建议制度概述
作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新一轮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入法律,量刑建议第一次被写入刑事诉讼法。
该制度是为回应社会发展和观念变化而扩张自身机能以及在轻微刑事案件多发的背景下,对如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开展的积极探索。大量诉讼程序得不到简化,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积极返还赃物赔偿损失的案件应当进行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实现诉讼程序简化与罪责刑相适应,是规范审前分流的多元化审判程序。量刑建议制度是指检察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时,有权向法院提出的对被告人应当判处刑罚的量刑请求。
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万余件,案涉185万余人,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61.3%,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此外量刑建议是量刑协商一致的结果,也是法院裁判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规范检察环节量刑建议规范化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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