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的刑法规制探究
2021-11-24杨智立
法制博览 2021年4期
杨智立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用到很多社交软件以及一些APP,我们可以在这些软件和APP上发表自己的言论,对他人的事情进行评价,但是这些社交软件和APP给那些造谣、传谣的人提供了一定的途径,他们可以借助这些平台散发谣言,而且还会有不明真相者进行转发,在短时间内就会有很高的浏览量,严重者能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不利于社会安定。
一、概述网络造谣、传谣行为
造谣和传谣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意思却有很大的区别,但两者之间也是有联系的,没有造谣就没有传谣之说,接下来我们就对造谣这个行为的含义进行理解。在互联网未出现之前造谣这个词就已经有了,传统意义上来说,造谣就是用恶意言论去评判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将虚假事情强加到某个人身上,一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用造谣手段,但是被造谣者会受到一定的伤害。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造谣的内容还比较感兴趣,在未了解到真相之前就会有一部分人相信造谣内容,造谣可以说是妖言惑众,如果情节过于严重的话还会触犯法律条例,但是,网络造谣在法律这方面还并没有形成规范的法学概念,很多造谣者并没有获得相应的罪名。网络造谣和传谣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的,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网络危害行为,但是证据搜集起来较为困难,罪名也不是很好定义,这都是需要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法律完善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