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假交易竞争法规制的立法完善
2021-11-24黄有丽
法制博览 2021年24期
黄有丽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 郑州 450002)
网络虚假交易的含义是指通过网络平台的运用与行为人进行联络,并且通过虚构的实际交易事实,从而规避一些信用记录,干扰信用记录等一些不正当手续获得商品的销量,以及服务评价和店铺信誉等等各种特殊利益,以谋求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当前我国许多的电商平台商品搜索排名都是按照消费者的口碑以及销量来排的,而其中就会存在着一些刷单的现象,这也是当前网络虚拟交易行为越来越严重的主要原因。
一、网络虚假交易竞争法规制的立法问题分析
(一)网络虚假交易的相应法律责任不够完善
当前的网络虚假交易相关法律看似较为完善,其实不然,在网络虚拟交易之中,对于相关的类型与界限,没有清晰针对恶意差评和刷单的行为,在实际法律责任范围规定上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整体法律的实施,效果存疑。除此之外,全新的法律也没有针对虚假交易遭受损害的消费者以及诚信经营者的相关责任问题进行回应,使消费者还需要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一些诚信的经营者在实际的合法权益保护上难以得到帮助。并且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花费的成本过高,而互联网的基础交易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导致消费者在维权时很难获得相应的证据,即使一些消费者能够得到赔偿,对于违法经营者所获取的利润来说,更是不值一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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