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的本质观点的辩证思维理路研究
2021-11-24周淑敏于泉蛟
现代交际 2021年12期
周淑敏 于泉蛟
(大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44)
人,是一个极具复杂性的存在,在世间所有的存在物中最特殊、最富有灵气,但也最令人难以琢磨。因此,对于人的本质问题的认识,古今中外的哲学家、思想家等都进行了多种多样的论证和阐释,但也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议,从来没有达成一致性的见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对以往旧哲学的革命性变革,其中之一就是摒弃了以往旧哲学单纯从人性的角度去理解人的本质,且反对旧哲学将人的本质属性作片面、孤立、静止的界定,转而从更加丰富的社会关系领域,同时以一种辩证的思维逻辑,即从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之间的辩证统一,以及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和建构的角度,深度阐释了人的本质内涵,为我们把握人自身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一、马克思对人的本质问题深刻而科学的认识
本质就是关于事物内在的根本性质、根本实质的问题。人的本质问题,就是人的内在的本质属性问题。因此,人的本质也就是要回答人的内在本质属性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人的本质属性是一个丰富且变化的范畴,所谓人的本质属性就是人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作用和影响下,在人作为主体和周围各种客观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尤其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反复交往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建构了属于人所特有的内在规定性。这就是人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之前的旧哲学往往将人的这一本质属性片面化、孤立化和静止化,总是将人的本质属性界定为“人是……的动物”这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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