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对平等价值的体现及其改进提升
2021-11-24张滕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21年1期
关键词:案例
张滕
在信息时代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平等问题依旧存在,包括就业平等、社会保障平等、高考平等、网络经营平等、人工智能创造物的地位平等在内的一系列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各领域的平等争议也逐步得到了案例裁判的回应,指导性案例集群中更是出现了不少典型回应。作为在“国家成立之前的社会”中就已然零散存在的一种贴近道德的自然法律信仰,①参见【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05-206页。平等在法律概念演进发展的漫长历史中顺应着人类社会的运作模式,历久弥新地发挥着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在当今社会,平等依然是各国宪法和法律所普遍遵循、重视和广泛应用的一项基本原则。平等观念在法律方法的操作过程中,乃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进程中,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导向作用。在法律方法的操作维度上,平等的参与主体和平等一致的标准为“主体间性”的有效法律认知交流提供了可靠前提,①参见聂长建:《法律语用推理的三元维度研究》,载《政法论丛》2019年第5期。并且平等作为一种基础性、原则性的法理,可以引导操作者以一种平等同一的价值立场,借助法律体系整体的智慧进行漏洞补充、类推适用等活动。②参见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7-158页;宋云博:《法治多元性视域下考察我国民法“平等原则”》,载《政法论丛》2015年第4期。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平等”作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