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面向注册会计师的银行信息查询系统的思考
2021-11-22江文浩景方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7期
江文浩 景方明
注册会计师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是整个资本市场链条上至关重要的一环,其审计效率将直接影响经济效率。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事件频发,银行存款成为财务造假的重灾区。如何更有效地对银行存款进行审计,保证银行函证的质量,是所有会计师面临的共同课题。本文通过梳理现阶段国内银行函证中心相关理论研究,结合其他国家地区银行函证实践和我国银行函证体系发展建设状况,创新性提出建设面对注册会计师的银行信息查询系统。会计师可通过该系统直接获取报告期内企业所有银行信息,省去银行确认环节,大幅度提高银行函证的质量和效率。
一、研究背景
(一)银行函证的重要性
银行函证,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银行获取书面答复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第十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银行函证作为注册会计师的重要审计程序,与审计质量密切相关,甚至关系到整体审计工作的成败。上级主管部门曾多次发文对函证工作予以规范:1999年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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