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领域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路径
2021-11-22李鑫
对外经贸 2021年5期
李 鑫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一、引言
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2020 年中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为刺激消费,发挥消费的杠杆作用,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200 个城市公布了消费券补贴政策,补贴规模从百万至百亿不等。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指的消费券的发放主体是政府。消费券具有乘数效应,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甚至带动产业和行业的发展。因为消费券种类、分发对象、发放主体以及方式不同,消费券仍需制度规范以确保效率和效益的共同实现[1]。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为消费券补贴行为提供了新的契机。2016 年,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在出台涉及经济活动的政策时必须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17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明确规定禁止政府对特定行业、特定领域违规进行政府补贴,要求对相关活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市场影响,以避免限制市场竞争的后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眼于对政府规章、政策实施、规范性文件等行政行为的事前监督,对于政府救济行为的消费券补贴政策来说,以此为切入点对其进行规范,能够有效遏制消费券补贴政策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打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政府的消费券补贴行为价值取向一致、实施匹配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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