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内涵
2021-11-22林溢呈
税务与经济 2021年5期
林溢呈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
一、法治失语:纳税指标存在的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国政府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2018年,国务院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税收营商环境是整个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实体要素决定企业的实际税负,税法程序要素关系企业的遵从成本,二者通过影响企业经营成本而形成对市场主体投资决策的引力或阻力。世界银行自2002年启动《营商环境报告》,对190多个经济体进行营商环境评估和营商便利度排名,鼓励各个经济体开展规制效率的竞争。纳税指标是营商便利度评分的一大评价指标,旨在衡量一家规模中等的企业在一年内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成本和遵从税收征纳程序所负担的时间成本,亦可进一步分为纳税次数、纳税时间、总税费率、报税后指标等四个子指标。
《营商环境报告》的纳税指标具有简洁、客观等优势,其方法论也有实证研究的相关文献支持,但指标过于注重经济学学科的方法与价值,无法解决法律领域的税制改革问题。一方面,纳税指标在方法论上过于注重实证计量研究,但经济学定量研究模型考虑的指标并不一定是最切合实际的因素,也无涉价值与意义,而仅是最容易被量化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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