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益保障法治化制度的不足与完善对策
2021-11-22王志斌高珍妮
就业与保障 2021年9期
关键词:制度
文/王志斌 高珍妮
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源自西方国家,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我国也开始建立起这项制度。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是以劳动保障法治机构人员为核心,专家学者和律师共同参与的制度。建立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能够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笔者所在的辽宁省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东北振兴的关键阶段,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对东北振兴大有好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权益,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向前发展[1]。
一、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义
第一,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能够为劳动者维权提供重要的法律上的智力支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做到依法行政,鉴于劳动者在法律知识上的欠缺,有必要建立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来有效弥补这种不足,保障劳动者依法维权。
第二,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可以保障劳动者依法维权。辽宁省目前正处于东北振兴的关键阶段,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期。面对新时期的新矛盾,劳动者依靠法律顾问依法进行维权,可以加强劳动者对法律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劳动保障法律顾问制度能够促进劳动者依法决策。劳动者维权直接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保障的决策若依法进行,将能够最大程度减少对他人的不利影响。劳动者的决策要于法有据,否则劳动者维权将脱离法律轨道,对于整个社会和所有公民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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