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时期医疗救助政策思考探讨——基于福建省龙岩市医保扶贫实践经验
2021-11-22蔡宝鉴
就业与保障 2021年9期
文/蔡宝鉴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地向世界宣告:中国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农村贫村人口全部脱贫,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作出了关键性贡献,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工夫,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因此,在乡村振兴时期,应补齐医疗救助短板,破解医疗救助难题,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功能,提升医疗救助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巩固防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龙岩市医疗救助政策现状
龙岩市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实施办法明确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七种身份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对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特殊门诊和住院费用进行救助,同时对低收入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城乡居民开展一次性定额救助,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行重特大疾病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2017年~2020年期间在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一)近三年医疗救助人数情况
2018年医疗救助对象173380人,占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7.2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7752人,占医疗救助对象的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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