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言语行为理论视角下的隐喻翻译
2021-11-22邵奕菲
现代英语 2021年19期
关键词:含义
邵奕菲
(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 300011)
一、言语行为理论
20世纪50年代,奥斯汀(J.L.Austin)在“完成行为式表述”一文中引入了“完成行为式”的概念(1970),他批判了语言“证实”运动所提倡的语言的意义即为探究表达的真值问题。他认为,除了报道事实,语言还有其他作用,例如宣誓、命名、道歉等。对于这类表达,他提出“说出某句话便是做出某件事”。这类表达的真正意义不在于裁决真假,而是利用语言做某件事,由此区分了记述话语(constative utterance)和施事话语(performative utterance)。他将言语行为(speech act)分为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即为说话者说出词、句,组成了一个有意义的语言表达,包含一个命题,即话语的字面含义。言外行为指的是说话者希望通过所说的话语让听众领会的意向,这是以言行事的核心。言外行为指的是话语实施的行为导致的后果或产生的影响。
二、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的启示
塞尔(Searle)提出“语言交际的单位不是词句而是以言行事的行为”(1965),表现出语言表达的真正意义是实现人际交往。言语行为理论指导下的翻译应是灵活、变通的,不被原语表达所束缚,挣脱语言本身,释放作者的深刻意图,以实现双方有效交际为目的。
言语行为理论的三个部分对翻译提出了三个要求。再现言内行为即忠实传递原作者表达的内容,再现言外行为要让目标语读者体会到作者的言外之意,言后行为的实现意味着原语读者和异语读者要有相同的阅读效果。由于文化差异,想要完全再现以上三种层面只是一个理想的状态,这里认为言后行为是翻译最重要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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