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健身瑜伽裁判员临场执裁能力因素的探讨
2021-11-22王天成
当代体育科技 2021年19期
王天成
(云南民族大学中印瑜伽学院 云南昆明 650000)
瑜伽源于印度,是一种关于身体与精神的锻炼方式,最早随佛教传入中国,如今瑜伽作为一项健身运动在中国传播,并成为年轻人的时尚。健身瑜伽最早出现在北京体育大学举办的健身瑜伽座谈会上,是瑜伽在我国本土化发展的表现[1]。2016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成立了“全国瑜伽运动推广委员会”,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了体式教材,培养了健身瑜伽的裁判员与教练员,并且举办了一系列公开赛[2]。健身瑜伽体位标准的制定参考了传统瑜伽体式,并将108个体式划分为了9个级别[3]。近年来,健身瑜伽发展迅速,2016年起我国已经举办过多场全国性及地区性的健身瑜伽赛事。参加瑜伽比赛的瑜伽爱好者众多,为满足健身瑜伽赛事快速发展的需要,多地举办了裁判员的等级培训,扩大了健身瑜伽裁判员队伍的同时,对裁判员的执裁能力也提出了考验。裁判员临场执裁水平关系到比赛的公正性、连续性和观赏性[4]。该文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了解到,裁判员在临场执裁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干预,从而对评判的结果产生影响。研究影响裁判员临场执裁能力的因素能够找出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的不足与存在的问题,为今后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和培训提供有益参考。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在中国知网查阅表现难美类项群运动赛事裁判员执裁的文献资料,如武术类、健身操、体育舞蹈等项目的裁判类文献,以执裁能力类文献为主要阅读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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