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化时代的刑事诉讼法变革
2021-11-21万毅
东方法学 2021年6期
关键词:程序
万 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标志着我国已经开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仅要求提高立法的“量”,更要求提高立法的“质”,即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而法典编纂和法典化正是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科学性和系统性的重要手段。2020年民法典的出台,已经充分、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法典,是科学方法在立法上运用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各种法律形式的集大成者和最具影响力的法律产品。法典化,则是所有奉行成文法的国家和地区在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后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和追求。法典编纂,是实现法典化的必要手段和必然路径。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不断丰富立法形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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