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运行机理及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2021-11-21殷勇忠
犯罪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殷勇忠
2020年11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部署明确要求:持之以恒固本强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尊重司法规律,加强控告申诉检察权的应然性研究,贴合为民服务、促进公正、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职能,建构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运行机制,努力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控告申诉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改革为控告、申诉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
优化控告申诉职能、促进转型发展是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2017年,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推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调整,原隶属于控告检察部门的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举报线索的受理、初核等职能,随着反腐败体制的加强与完善,不再是以检察举报相称,而是随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转隶归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更为突出,程序要求更加规范,内外监督亟需强化。依法独立公正办理刑事检察案件,在强调向检察官放权的同时,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应当配套完善,这为控告、申诉等具有内部监督性质的检察职能的融合提供了客观条件。刑事监督的专业化、集约化,要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时视角向前,监督与办案、办案与息诉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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